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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商务局
威海市商务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09 16:06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威海市商务局

对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第33个问题,我局已按照任务分工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威海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电话:5303320,传真:5303301)。

反馈问题

省问题33:山东省车用燃油质量长期得不到保障,不但成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对周边地区带来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但是,原省工商局、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相互推诿,监管严重缺位,全省炼化企业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销售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的问题突出。督察组现场抽查3个地市4家炼化企业,发现这些企业将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违法售给物流企业。2018年以来,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近2000毫克/千克的常压柴油,垦利石化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2000-3000毫克/千克的燃料油,出售给物流运输企业和加油站,最高超标达300倍。第一轮督察以来,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将40余万吨国V普通柴油销往多家物流运输企业,中国化工集团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将6万余吨国Ⅳ和国Ⅴ普通柴油销售给物流运输企业。特别是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时,拒绝配合,不提供相关台账,并临时编造虚假记录。此外,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调和油的问题也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调和油一般通过非法加油点、流动加油车等渠道流入市场。2017年以来,山东省各地市共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点近2000起,但对上游非法调和油生产企业打击力度不够,甚至在督察期间媒体曝光有关问题后,仍不够重视,仅东营市迅速查处了违法企业,其他地市推进不力。根据东营市查处情况,该市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腾越化工有限公司和宇政工贸有限公司就已非法生产销售数千吨调和油,涉案调和油硫含量超标4倍到15倍不等,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调和油铅含量超标4倍,成为机动车污染的重要原因。

我市情况:目前,我市无成品油生产企业,油品经营单位共有365家,近年始终按全覆盖原则实施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合格率97%以上。

整改目标

加强成品油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调和油生产和销售行为,确保全市范围内成品油经营企业进销合格成品油。

整改措施

协调成品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区市、开发区主管部门,加大对企业建立进销台账、索要购油发票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和频次,督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合法经营,购销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严厉打击购销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行为。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下发《关于落实<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中第33个问题整改的通知》等文件,采取严把市场准入、强化进油渠道管理、健全进销台账管理、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等措施,督导企业严格落实省政府“禁产、禁销、禁购、禁用”清单,合法经营成品油,购销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通过检查,未发现企业非法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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