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促进 贸易发展 对外合作 商贸流通 中韩自贸
威海市商务局
《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8月3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1-08-04 11:14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威海市商务局

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海威介绍,在全面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上,我市先后出台了多项文件。为持续深入解决我市城市国际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和难题,《条例》应运而生,这为我市各领域各行业国际化建设提供法规引领,进一步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条例》8月3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每年6月第3个周为“威海国际周”,威海城市国际化的战略目标是通过建设开放之城、海洋之城、创新之城、生态之城、宜居之城,打造具有国际要素集聚能力、全球目光吸引能力、国家对外战略承接能力、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具备专精特色的蓝色活力之都。《条例》共五十二条,涵盖了公共服务国际化、人文环境国际化、产业经济国际化、保障措施等四大方面。

为方便外籍人员来我市投资、兴业和生活,《条例》在公共服务国际化方面规定了一系列措施。立足于提升公共服务的国际化水平,规定建立健全涉外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市统一的涉外服务热线,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应当提供外文译本等。立足于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规定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国际消费纠纷合作处理机制,对因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外籍人员,有关部门可以给予必要的法律帮助。立足于解决外籍人员普遍关心的医疗、教育等问题,规定加强国际化医疗环境建设,组织规划建设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能力的中小学校。

人文环境国际化方面,《条例》主要从加强城市形象宣传推介、国际友城建设、涉外文化交流和健全会议大使、人才引进制度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比如,立足于我市特色海洋和生态优势,规定培育特色海洋文化节庆活动、培育壮大国际精品体育赛事品牌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品牌等内容。

产业经济国际化方面,《条例》主要从制定产业国际化相关规划和政策、构建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培育壮大本市发展重点产业、发挥园区带头作用等方面入手,提出具体要求。比如,立足于培育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规定建立国际化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海洋经济体系,建设国际水准的生态治理运行体系,打造蓝碳产业发展领先城市,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贡献蓝色力量。

有力的保障措施是确保法规真正落地的前提和基础,《条例》规定,将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予以保障,并建立城市国际化战略指标体系、健全市长国际经济咨询委员会制度和城市国际化考核评价制度。对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员,可以授予“威海市荣誉市民”称号或者授予“威海友谊奖”。

发布会现场,市商务局副局长张运鹏介绍了2021-2023年我市在适应双循环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国际化方面的阶段性目标。“主动适应国际城市迭代发展趋势和我国‘双循环’新格局的战略需求,打造新格局下的对外开放新高地。着力形成进出口均衡发展,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同步升级,面向东北亚、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新开放格局。”张运鹏说。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我市将继续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政府推进、全民参与的原则,以开放引领发展,打造更多城市国际化的特色亮点,开展城市国际化“晒照片”、“啄木鸟”和“金点子”等活动,提升全体市民参与度,营造全民共建国际化威海的良好氛围。

附件: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公布稿).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