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商务局
关于对威海市商务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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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树立诚信为本的营商观念,依据《威海市商务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威商务字〔2020〕121号),市商务局对全市家政企业、成品油流通企业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开展了2020年度企业信用分级分类工作。经市直相关部门与各区市共同评价,形成了2020年度威海市商务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8月5日始至2021年8月12日止。 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及联系方式反馈至威海市商务局,联系邮箱:swjsczxk@wh.shandong.cn。 附件: 威海市商务局 2021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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