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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商务局
威海市商务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27 15:01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威海市商务局

对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第33个问题,我局已按照任务分工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威海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电话:5303320,传真:5303301)。

威海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27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销号确认表

反馈问题

省问题33:山东省车用燃油质量长期得不到保障,不但成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对周边地区带来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但是,原省工商局、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相互推诿,监管严重缺位,全省炼化企业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销售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的问题突出。督察组现场抽查3个地市4家炼化企业,发现这些企业将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违法售给物流企业。2018年以来,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近2000毫克/千克的常压柴油,垦利石化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2000-3000毫克/千克的燃料油,出售给物流运输企业和加油站,最高超标达300倍。第一轮督察以来,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将40余万吨国V普通柴油销往多家物流运输企业,中国化工集团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将6万余吨国Ⅳ和国Ⅴ普通柴油销售给物流运输企业。特别是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时,拒绝配合,不提供相关台账,并临时编造虚假记录。此外,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调和油的问题也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调和油一般通过非法加油点、流动加油车等渠道流入市场。2017年以来,山东省各地市共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点近2000起,但对上游非法调和油生产企业打击力度不够,甚至在督察期间媒体曝光有关问题后,仍不够重视,仅东营市迅速查处了违法企业,其他地市推进不力。根据东营市查处情况,该市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腾越化工有限公司和宇政工贸有限公司就已非法生产销售数千吨调和油,涉案调和油硫含量超标4倍到15倍不等,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调和油铅含量超标4倍,成为机动车污染的重要原因。

整改目标

加强成品油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调和油生产和销售行为,确保全市范围内成品油经营企业进销合格成品油。

整改措施

协调成品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区市、开发区主管部门,加大对企业建立进销台账、索要购油发票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和频次,督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合法经营,购销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严厉打击购销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行为。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一、严格成品油市场准入,加强成品油流通监管。自接手成品油工作后,积极与规划部门对接,重新确认成品油零售网点布局规划,先后两次修订完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服务指南,又换规范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流程;通过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进销存台账,落实省政府“禁产、禁销、禁购、禁用”清单,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二、发挥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严厉打击成品油“自流黑”。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组织成立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厘清部门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切实强化各部门职责担当,形成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成品油监管中的中重大问题。二是开展集中整治。组织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开展集中检查,针对成品油经营秩序、自备油罐、非法流动加油车与黑加油站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层次集中整治,保持对成品油市场整治的高压态势。三是建立成品油违法违规监控网格。以威海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为依托,以相邻加油站间距半径为基础划分网格,动员社区、客户群等力量参与其中,形成监控区域多层次衔接。四是制发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监督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奖励,形成社会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五是纾解企业用油难题,印发了《关于企业松油管理的指导意见》,疏堵结合,组织加油站与用油单位签订供油协议100余份,缓解企业用油难题,压缩非法油品生存空间,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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