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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与东盟经贸往来?RCEP落地后续如何?商务部回应
发布日期:2022-03-04 08:53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走出去”导航网

3月1日,国新办举行坚持稳字当头、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邀请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商务部部长助理盛秋平出席并答记者问。

得益于地缘相近和经济互补,以及优越的经贸合作政策和有效的抗疫合作,2020年东盟一跃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1月1日,RCEP正式生效,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往来更趋密切,商务部怎么看待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前景,以及下一步有什么样的考虑和安排?

盛秋平回应表示,中国和东盟地缘相近、人文相通、优势互补,是老邻居、好朋友、好伙伴。2021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30年来,中国与东盟合作取得了非凡的成就,经贸关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去年,双方经贸合作保持良好势头,展现出强劲韧性和巨大潜力。

一是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中国自2009年起连续13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去年中国-东盟贸易额再创历史新高,达到8782亿美元,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4.5%。东盟连续两年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贸易结构持续优化,产业链供应链联系更加紧密。

二是双向投资蓬勃发展。截至2021年底,中国与东盟累计双向投资总额约3000亿美元。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一大批合作项目落地见效。园区合作是一大亮点,中国企业在泰国、印尼、越南等国合作设立的经贸合作区,为促进当地产业发挥重要作用。中新苏州工业园、中马、中印尼“两国双园”等也成为合作标杆。

三是互联互通持续深化。双方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之间的战略对接,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双方创新合作方式,共同推进和建成了一批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桥梁、电网等基础设施项目。中老铁路开通运营,中新共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成效显著。

四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这方面包括你提到的,在中国、东盟国家等各方共同推动下,RCEP于今年1月1日如期生效实施。当天同时生效实施的,还有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双方还同意共同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进一步升级,打造3.0版,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盛秋平指出,去年11月,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双方领导人共同宣布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这是双方关系史上新的里程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同东盟方一道,全面落实好双方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一是深化贸易投资合作。中国在峰会上宣布,未来五年力争从东盟进口1500亿美元农产品。我们将积极推动落实,用好进博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会展平台,扩大自东盟进口农产品等特色优质商品,更好满足国内需要。投资合作方面,重点是拓展抗疫、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领域合作,复制推广成熟合作模式,共建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二是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我们将与各方共同办好东盟与中日韩(10+3)产业链供应链合作论坛,共同应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新形势、新挑战,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可持续发展。我们将持续推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挥好对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撑作用。

三是提升经贸机制性安排。与东盟等各方共同实施好RCEP,推动协定对更多国家生效。争取年内尽早完成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升级后续谈判。积极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联合可行性研究,拓展数字经济等新领域合作,争取尽早启动谈判,与东盟合作建设更加包容、现代、全面、互惠的自贸协定。

“总之,新的一年,商务部将继续深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盛秋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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