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立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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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等,商务部起草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立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网址:www.mofcom.gov.cn),进入首页“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hzs_gcc@mofcom.gov.cn。 4.传真:010-65197597。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立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 附件请查询商务部网站:http://hzs.mofcom.gov.cn/article/zcfb/a/202309/20230903440670.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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