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促进 贸易发展 对外合作 商贸流通 中韩自贸
当前位置:
威海市商务局
关于征集2026年威海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参与经营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30 18:09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威海市商务局

根据威海市商务局等5部门印发的《威海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参与市场主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政策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纳税,从事补贴政策范围内家电、数码产品销售业务。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市场主体的,只可申报一个参与主体。

2.自愿参与补贴政策,能与相关活动平台对接,具备补贴核销条件,做好平台信息录入、配送、咨询、投诉等相关工作。

3.具备补贴垫资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能够接受补贴资金兑付周期,承担一定规模和周期的垫资;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退回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4.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市场主体需自身或通过合作,具备上门回收旧家电能力,能够将收购的旧家电交由具备资质家电拆解企业处理,提供废旧家电拆解企业、电器品牌厂家接收旧家电证明等旧家电流向证明材料。

5.能够按要求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活动期间需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发票。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姓名,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补贴金额等内容。一件补贴商品只能开一张发票,不得将多件商品一起结算、一起开票,不得将商品配件、安装、服务等费用一同开票,核销补贴。

6.参与主体应具有完整的进销存系统或凭证记录,或具备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

7.主动建立销售台账,台账要详细记录消费者姓名、手机号以及商品品类、品牌、规格型号、SN码、销售价格、发票号、补贴金额等信息;务必留存整个活动链条中全部资料,如:进货单据、进货发票、出库单据、销售发票、物流信息、安装售后及消费者签收等资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8.信誉良好,参与主体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责任与义务要求

1.参与政策市场主体对活动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和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非法使用、泄露或篡改消费者收货地址、联系方式或其他个人信息。

2.参与政策市场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所售新机品牌、型号、商品编码、商品价格、购机发票、商品出库(安装)和消费者签收信息,形成严格闭环。

3.参与政策市场主体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严禁骗补和价格欺诈等行为。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防范道德风险,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借机涨价、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放弃参加本次活动,并将相关核销补贴资金退回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4.参与政策市场主体要做好价格公示和公开承诺,签署承诺书,公开承诺产品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要在经营场所、网页或者APP等显著位置张贴或标注产品补贴前销售价格、享受补贴金额和实际成交价。要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虚开发票、明买暗退、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刷单拆单等违规行为,不得强制捆绑和搭售,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作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

5.参与政策商家要做好参加政策商品的宣传工作,知悉补贴商品范围,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及服务,在服务台、收款处等显著位置张贴商务部门举报电话。

6.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信息数据等,自觉接受检查和审计以及税务稽查。符合纳统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我市批发零售业统计。

7.消费者退货的,销售单位应按原渠道退款,从活动平台申请,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货处理。

8.务必按要求及时上传提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完成闭环流程,不得无故停止、延期报送、采用离线数据包报送或间歇性大量补传数据。不允许无货预销售。因上传数据真实性、准确性问题产生的损失由经营主体自行承担。

9.销售单位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数据造假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市县商务部门有权终止销售商家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退回补贴,必要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报名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附件材料单独加盖公章并在签字处签字,材料整体加盖骑缝章。全套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供。

1.参与经营主体申请表(附件1)

2.参与政策营业网点明细表(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5.所有经营门店门头及营业场景照片(使用含有位置、时间水印相机拍摄);

6.最近一期纳税申报表;

7.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8.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商户需提交废旧家电回收能力证明材料,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注册备案登记的,登录平台打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没有完成备案的,提供与合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并附回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9.商品销售价格备案表(附件4)

10.区市商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市场主体需于2026年2月5日前,按要求向所在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参与经营主体申请表

2.参与政策营业网点明细表

3.承诺书

4.商品销售价格备案表

报名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30)

环翠区5809859

文登区8460038

荣成市7582887、7551500

乳山市6868197

高 区5670067

经 区5981216

临港区5581888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