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省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 ||||||||
|
||||||||
当前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餐饮场所全面开放,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趋于活跃,加之近期持续高温,给安全生产带来更大压力,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安委办了解到,深刻汲取泰安市岱岳区“6·21”燃气爆炸事故及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山东将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凡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必须立即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否则一律暂停营业。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格的措施、最严格的执法,迅即全面排查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即,凡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必须立即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否则一律暂停营业;凡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一律于7月底前完成全覆盖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处,不放过任何问题隐患、不放过任何非法违法行为;凡是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餐饮场所,一律立即停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凡是不按要求整改问题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该追刑责的追究刑责;凡是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一律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四位一体”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部门职责,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各级餐饮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要于7月底前完成一次对所有餐饮场所、所有餐饮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细化完善保障措施,明确重点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实效,全面提升广大餐饮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及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用气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切实避免人为因素、低级失误引发事故。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包括泰安市岱岳区“6·21”燃气爆炸事故在内的典型事故背后暴露的问题,督促广大餐饮场所、从业人员以事故为戒,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任务分工》,明确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从严从实落实责任。各级商务、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成立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22〕4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燃气安全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失控漏管。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燃气安全执法检查、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从严从紧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广大餐饮场所严格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